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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7 15:31:52 查看:

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着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落实《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特别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要求及时作出部署,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

二、增强廉洁意识,严明纪律规矩。各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六项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自觉做到以下“十个严禁”: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烟酒等礼品;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等。要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在“两节”期间扎实做好扶贫惠民、帮扶救助、维护校园稳定、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校风,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厉追责问责。校纪委和基层党委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双节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师德师风问题;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持续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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