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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15:44:20 查看:

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按照省纪委《关于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以优良作风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质,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

二、严明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

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治“四风”,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好“头雁效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吃喝,严禁餐饮浪费、公款宴请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巧立名目表彰奖励发放奖金实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查违规收送,严禁以过节为名赠送或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厉追责问责

校纪委和各基层党委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师德师风问题,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要优先处置、深挖细查、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持续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信号。

举报监督电话:67756820 67756978举报监督邮箱:jwb@haut.edu.cn



党委办公室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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