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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16:39:49 查看: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监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推动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尚。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质,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

二、增强底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治“四风”,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好“头雁效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吃喝,严禁餐饮浪费、公款宴请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巧立名目表彰奖励发放奖金实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查违规收送,严禁以过节为名赠送或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厉追责问责

校纪委和基层党委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反弹。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师德师风问题;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持续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信号。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112/t20211227_160344.html

附件2: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gnyw/article0858e9129e704a1ab80605bebf63f3b6.html

举报监督电话:67756820 67756978 举报监督邮箱:jwb@haut.edu.cn

党委办公室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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