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单位: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发布的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及时公布复试录取有关信息,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答疑等活动,不得接受与招生复试工作有关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招生复试结果公平公正的非组织活动,严禁替人打招呼、说情,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复试有关内部信息和统计数据,不得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并发布未确定信息;要严格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信息,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全体复试评委要按照规定对学生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严格责任落实
研究生院要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制定复试方案和工作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和警示教育,明确纪律要求,确保复试与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强化纪律意识、规范意识和风险意识,时刻保持严格自律,切实做到遵章守纪。
三、严肃责任追究
校纪委和基层党委纪检委员(纪委书记)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要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而且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 67756820 67756978
举报监督邮箱: gdjwjb@haut.edu.cn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