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期间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双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强化正风肃纪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强化部署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将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学校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严格执行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把节日廉洁自律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防范,切实筑牢全员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二、严明纪律,恪守底线
全体教职员工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自警自省,慎独慎微,坚决刹住“两节”期间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明底线、知红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月饼、蟹卡蟹券等节礼;严禁在居民小区、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三、从严监督,强化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节日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结合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提醒。各二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协助本级党委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校纪委将常态化开展对节日期间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始终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建设成效。
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