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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09:38:28 查看:

学校各单位: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切实转变作风,防止“四风”反弹,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通知如下:

  1. 明确纪律要求廉洁过好“三节”。各单位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自觉做到以下“十个严禁”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等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

    三、履行监督责任严厉追责问责。校纪委基层纪委和基层党委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三节”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师德师风问题;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

     

举报监督电话:67756978   67756298   67756977

举报监督邮箱:jwb@haut.edu.cn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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